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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3510153005012/2026-00010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日期:
2026-03-03
标  题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关于返还电信诈骗案件涉案账户冻结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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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办理冯某某被诈骗案中查明,受害人冯某某被骗资金转入账户50131001033974351(户名:上海嗨蜡夫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归属行:上海农村商业银行)后,立即流入二级账户6230910899045811123(户名:周双秀,归属行:浙江省农村信用社),两江新区分局已将该涉案账户依法冻结。

根据《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银监发【201641)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实施细则》(银监发【2016170),冻结涉案账户中的资金将按比例发还给受害人某某59003元,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33日至202642日。

请该账户的相关受害人、权利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在公告期内,持合法手续及证明到两江新区分局联系相关事宜,公安机关将依法进行审核。相关人员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视为无异议,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置冻结涉案账户内资金。

特此公告。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633

联系单位: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金开大道1333联系民警警官联系电话:18584649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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