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区公安分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其他法定主动公开信息

索 引 号:
115003510153005012/2026-0000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成文日期:
2026-03-03
发布日期:
2026-03-03
标  题
警方通告
主题分类:
公安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警方通告
语音播报
语音合成中,请耐心等待...
进入播报模式
语音播报
退出播报模式
字号:

为依法惩治犯罪,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保障集资参与人合法权益,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依法对重庆百岁康科技有限公司谭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罪立案侦查。

为进一步核实集资参与人投资情况,收集固定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现请重庆百岁康科技有限公司谭某某等人涉嫌集资诈骗案中的集资参与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投资合同、自书事情经过、交款及收益凭证、银行交易记录等原件及复印件到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经侦支队报案(已经递交过报案材料的不再重复递交)。因特殊原因不能当面递交材料的,可将上述材料复印件(使用红色印泥逐页签名捺印)邮寄至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经侦支队,材料受理时间截202642日。

公安机关将全力推进案件侦办、追赃挽损等工作,最大限度保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请集资参与人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依法、理性表达诉求,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煽动串联、聚集滋事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

                                                           202633

(来信地址:重庆市两江新区翠云街道顺悦路2号花朝工业园区C区两江新区分局经侦支队,联系人:唐警官、吴警官,邮政编码:401122联系方式023-63020491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