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江发改投〔2026〕470号
重庆润怡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核准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二期新增3号人行过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渝润怡丰和文〔2026〕009号)及《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二期新增3号人行过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核准申请报告》等资料收悉,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结合明科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评估意见,同意建设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二期新增3号人行过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现就该工程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鹞子丘片区路网工程一期、二期新增3号人行过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
二、项目代码
2512-500105-04-05-868656
三、项目法人
重庆润怡丰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地点
两江新区观音桥组团I08-2、I08-3地块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项目拟新建1座人行天桥,位于鹞子丘片区I08-2地块与I08-3地块之间,跨越鹞子丘二路。天桥跨径16米,桥面总宽5米。主梁采用工字形钢梁,最大梁高1.6米;下部结构采用圆形型钢-混凝土柱墩,机械成孔桩基础或独立基础。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结构工程、桥面铺装工程、桥面装饰工程及零星工程等。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32.97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用191.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18万元,预备费11.09万元。
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
七、建设工期
6个月。
八、招标核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以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相关规定,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由项目法人自行组织实施。
九、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核准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市政500157202600009号)。
十、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一、请你公司根据本核准文件,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有效期届满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未按规定取得延期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重庆市两江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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