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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两江新区财政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6-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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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全年通过局党组会、读书班、行政办公会、职工大会等开展各类专题学习60余次。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局党组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财政法治工作全过程,紧紧围绕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统一组织、统一部署、统筹协调财政法治工作,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法治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各项要求落实到位。

(二)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深入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参与到日常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政府采购投诉及行政处罚专项等事项的法制审核工作中,为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等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2025年法律顾问共参加会议30余次,提供咨询答复200余次。2025年没有出现因重大行政决策违反法定程序被追责的情形。

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2025年共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次,废止政府规范性文件1件、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新出台部门规范性文件1件,均严格按程序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并及时向区司法局、区人大报备,报备率及通过率达100%

三是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组织执证人员参加线上年度执法网络教育培训考试,提高财政执法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参与率和通过率均达100%。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证书管理,确保执法人员执证上岗、亮证执法。

四是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严格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公示。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已进行挂网公示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落实清单事项内方可开展涉企检查,杜绝超越法定职责开展涉企检查的问题发生。严格按照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工作要求,对我局相关涉企执法案件逐一进行梳理。我局不存在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执法问题,也未发生行政复议纠错案件。全面入驻 “执法+监督”一体化数字应用,认领事项136项,确保各项行政执法事项均在法定职权职责内公开、公平、公正开展。

五是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和制约。严格落实人大预算决议,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政府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情况依法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同时专题报告国有资产综合管理等情况。抓好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全年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117件、满意率100%,切实把代表委员提出的优质意见建议转化为落实积极财政政策的具体措施,有力推动重点民生问题解决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扎实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选取城管系统、教育系统、卫生系统、镇街等51家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及时纠正单位内控制度建设、绩效管理、政府采购等方面的不规范行为。

六是统筹推进普法宣传。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2025年普法责任清单》,统筹安排普法工作。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区属国有企业财务人员开展财政财务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参训人数达1000余人次,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税收、财务、会计、政府采购等法律法规知识,不断提升相关行业从业人员的法治意识,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管理、依法从业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在民法典宣传月、公平竞争宣传周、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主动与五里店街道、仙桃街道、玉峰山镇等联系,积极开展民法典及宪法宣传活动,宣传宪法、民法典、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切实增强群众参与感。。

七是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结合市财政局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对照现行法律法规并依托“执法+监督”梳理行政权责清单。动态清理与优化营商环境要求不符的各项规定和阻碍公平竞争的文件,为营商环境持续释放活力。2025年已审批的代理记账机构均实现全程网办,做到“一次办”“零跑动”,群众办事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事项亲自督促,及时确定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实行重大行政决策公开、透明、科学。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全面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强化财政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依法依规作出决策。严格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全年无违规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等行为。

一是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构建“四级学习”机制常态化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必学内容,年初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深刻领会行政区划调整的重大意义,确保财政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

二是配齐配强专班力量。始终坚持把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结合全国和市级法治政府创建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建设,调整优化财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形成分工明确、权责清晰、齐抓共管、协同推进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是深入推进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重庆市江北区重大行政决策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强化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各项举措,优先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城市运行等重点支出,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各类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以上。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采取“部门自评+重点评价”模式开展绩效评价,覆盖项目资金22.2亿元,对6个项目核减预算资金1555万元。

四是筑牢党风廉政防线。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细化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解表、修订廉政风险防控清单,深入推进清廉重庆建设。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立融,取得预期成效。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2025年全市法治理论知识网络考试、合格率100%自觉接受巡察,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任务。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三、不足和原因

法治建设是一项长期坚持的工作,需久久为功,当前仍有一些不足: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系统深入学习不够,学用结合仍有差距,比如在对财会监督中暴露出的问题建章立制进行规范还有所不足;二是个别干部职工对法治建设重视不够,对法治理论学习缺乏热情,积极性不够,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情况;三是对如何把法治建设深度融入财政管理全过程思考不够,满足于完成法治建设的基本任务,对于如何立足财政工作,挖掘法治建设“亮点”的积极探索和思考不够。四是行政管理体系亟待理顺。三区合并后,短期内面临着机构整合、人员融合、业务流程再造的巨大压力,新的统一、高效、规范的财政管理运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可能影响财政政策的连贯性和执行效率。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内法规、《宪法》《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等财政法律法规,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部门权责清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开展工作。严格落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中国建设”“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等涉及财政的相关任务,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水平提升。

二是完善管理制度体系。优化议事决策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修订完善内部控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发布权责清单,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重点加强在预算管理、资金分配、政府采购等关键领域的制度建设,致力于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三是健全财会监督体系。构建并落实财政部门主责监督、部门依责监督、单位内部监督、中介机构执业监督、行业协会自律监督的“五位一体”监督体系,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聚焦重点领域与重大资金开展检查,依法处理政府采购、会计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机关、镇街、学校、医院等单位的指导监督,全面提升全区财务管理水平。

四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原三区队伍融合与梯队建设,严格干部选拔任用,优化人员结构。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管与关心。通过顶岗锻炼、一线历练等多种方式,加强干部的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建设,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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