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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2258L/2026-00134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11
发布日期:
2026-06-16
标  题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2026〕第000008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有效性: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2026〕第0000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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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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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决字〔2026〕第000008

违法行为类型

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6312日,操X在重庆市两江新区仙桃街道学盛路46421单元2-1进行房屋装修时、存在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的违法行为。其行为违反了《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规定。

处罚依据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8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611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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