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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157MB0B72258L/2026-00018
发文字号:
发布机构:
区城市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4-24
发布日期:
2026-04-24
标  题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决字〔2026〕第000015号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体裁分类:
行政执法
有效性: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行政处罚决定书-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决字〔2026〕第0000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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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璧山区凌睿货运服务部(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500120MAK3WGCF30

法人

法定代表人

蒋波

自然人

姓名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渝两江城管一片区罚决字〔2026〕第000015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违法事实及认定依据

202604031550分,当事人璧山区凌睿货运服务部(个体工商户)在重庆市两江新区双龙湖街道中央公园东路(悦港大道至悦港北路段)道路施工工地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金额

12500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6424

处罚机关

重庆市两江新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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